繁体字使用规范

  各个使用繁体字的地区都有相应的规范:
  中国大陆:以《简化字总表》和《新华字典》(繁体字版)上的为准。部份写法有类似简体字的整理,使中国大陆的繁体字与台湾、香港的繁体字有些差异,没有那么符合字源。如台湾、香港均以「冲」、「吕」、「猫」为正体字,但大陆的繁体字,则仍要写作俗写的「冲」、「吕」、「猫」。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用来推行「规范汉字」。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公布了《汉字简化方案》,表明当前推行的规范汉字为简化字和传承字。繁体字只在特别情况——如编写文字学的书籍、练习书法、出版古籍等时候使用。在一般情况下,繁体字被视为不规范、不可使用的汉字。
  台湾:标准为《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次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和《罕用字体表》。标准写法和中国大陆的繁体写法有些地方不同,「黄(田字出头)」,台湾为「黄(田不出头)」;香港为「骨,下为两横」,台湾为「骨,下为“点提”」,中国大陆为「骨」;香港为「衞」,台湾为「卫」等等。
  香港:以《常用字字形表》为准。香港和台湾的差异整体来说并不算多,像「携」等字,都显得一致。但也有些字的分别则较明显,如「充」与「充」、「读」与「读」、「裏」与「里」、「着」与「著」等,前者为香港标准写法,後者为台湾标准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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