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字简介

  繁体字就是与简化字相对的已经被简化的汉字的原型,是已经被简体字代替的,曾经在中国大陆普遍使用的文字,中国台湾地区以及海外部份华人称之为正体字,是汉字从古至今的标准书写方法。
  中国大陆于1956年开始制定和推行简化字,简化字在中国大陆取得了正体字的地位。除此之外,很多汉字没有被简化,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中的这些字叫作传承字,既不是繁体字,也不是简化字。所以,并不是现在在中国大陆使用的汉字都是从繁体字简化而来的。
  没有使用简化字的中文经常被称为繁体中文(某些认为繁体中文是正统的人也会称之为“正体中文”,中国台湾地区的一套汉字取字方案所取的字叫“正体字”,使用这套“正体字”方案的中文也叫“正体中文”),其中的文字在很多时候会被笼统地称为“繁体字”。由于这些汉字未经汉字简化,故有人认为比简化字较为美观,是传统的中华文化的精髓,应将其称为“正体字”。
  繁体字的取字在各地有所不同,中国大陆《简化字总表》里面所列的简化字对应的繁体字和港台的实际取字就有分别,而且港台的取字也未必相同。
  1956年,中国大陆颁布了一系列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简化字、普通话和汉语拼音。至今,关于简化字是否合理,普通话是否会消灭方言等争议也一直都存在。
  汉字的地位很稳固,尽管存在争议,但1956年的简化字方案得到了较为普遍的正面评价,而1977年出台的第二套文字简化方案则受到了很多质疑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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