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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和“猫”的默契

2005年05月24日08:24 法制日报

  本报成都5月23日电(胡强 记者 张晓东) 今天,本报记者独家采访到了自“警偷勾结”案发生以来铁路办案机关对整个案件的首个完整的“官方说法”。

  成都铁路公安机关认定,成都火车北站铁路派出所涉案民警程某等17人,于2003年至2005年1月,长期与宜宾盗窃团伙勾结,在收受盗窃人员进入火车站候车室的“班费”和“烤火费”等名目的赃款后,对违法犯罪行为不闻不问,甚至提供保护。

  由于此案一直处于侦查阶段,有关部门对此案一直基本保持沉默,没有完整的官方说法。于是,社会上各种猜测、传言四起。有关媒体也是因为没有来自权威机关的消息,只能报道从各种非官方渠道找到的信息。一时间,鱼龙混杂,版本颇多。

  今天,本报独家披露成都铁路公安机关对此案首个较完整的“官方说法”,希望能起到以正视听的作用。

  军人旅客一封投诉信引发“1·10”专案

  今年初,一名军人回家探亲要在成都火车站转车,在候车大厅休息的时候,被小偷偷走了钱包。这名军人马上去找值班的警察报案。警察“好言相劝”,军人感激地拒绝了他的好意,决定找在成都的战友借钱。军人向外走时,发现一名小偷正在作案。他随即对这名小偷进行跟踪,却惊讶地发现,小偷得手后,竟然走到车站行包房,将两个钱包交给了另一名警察。其中一个钱包正是自己的!军人非常气愤,当即将警察和小偷抓住,但警察将钱包退还给这名军人后就不再打算处理此事了。这名军人一怒之下,通过信访将火车站派出所告到了上级主管部门。

  今年元月26日,成都铁路公安局和成都铁路公安处分别收到署名原某(某部队现役军人)的投诉信。信中反映元月10日20时,他在进入成都火车站候车厅“三品”检查口时,钱包被盗,内装1800元现金、1364次卧铺票一张及银行卡等物品。在向值班民警报案的接触过程中,怀疑民警有警贼勾结现象。

  局、处两级领导对此十分重视,立即部署开展工作。与此同时,部局督察处向正在北京指挥专案工作的公安局长传达了要求高度重视原某来信、切实查清反映问题的指示要求。成都铁路公安局局长立即要求成铁公安处主要领导亲自抓好此信的调查处理,并要求公安局纪委书记切实抓好对此信调查处理的督办工作。

  成都铁路公安处于1月27日上午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决定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监察室、督察队、刑侦支队领导为成员的“1·10”专案调查组。公安局领导先后9次听取成都处工作汇报,对专案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成都公安处也多次召开党委会,研究专案,加强工作措施,展开外部侦查和内部调查工作。截止到2005年2月23日,已基本查清旅客原某在成都火车站候车室“三品”检查口被盗钱包一案。该案反映出成都车站派出所程辉警组与长期在成都站活动的宜宾帮相互勾结、盗窃旅客财物的犯罪事实。在对该警组审查中,反映出成都车站派出所多个警组、多名民警涉嫌与宜宾帮盗窃团伙相互勾结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由于“1·10”案件性质严重,涉及面广,2005年2月24日,成都铁路公安局决定成立以局长、政委为组长,纪委书记、副局长和成都公安处处长、成都铁路公安处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1·10”专案领导小组。同时,抽调成都铁路公安局、成都公安处、重庆公安处、贵阳公安处的纪委、监察、督察、刑侦、法制干部组成“1·10”专案组。从公安局局机关及所辖各公安处抽调130余名干部和侦查员,投入专案工作。经过两个多月的专案工作,目前已基本查清成都车站派出所部分民警与宜宾帮盗窃团伙相互勾结、盗窃旅客财物的犯罪事实。

  “老鼠”和“猫”的默契

  通过对“1·10”盗窃案的侦查,查明,以宜宾人王某、赖某、欧某等16人组成的扒窃团伙,是一个长期纠合在一起、分工明确、内部控制严格、长期固定在成都火车站作案的犯罪团伙。这个团伙的为首人员是王某,现场指挥头目先后是赖某、欧某,谢某专司接收清理赃物(称为“接水”),胡某专司内务管理,莫某、江某、黄某负责放风和转移赃物。该团伙在成都市内租有房屋,还专门雇有炊事员、清洁工和管理员。

  2004年12月至今年1月,仅以胡某名义给民警办理的3个银行卡,就先后打入8万余元。案发后,案侦组对其接货的车站候车厅杂物间进行搜查,找到各类钱包56个,各类银行卡28张,各种身份证明10多份。经调查以及犯罪嫌疑人交代,盗窃团伙首犯王某九十年代初期即开始在成都车站行窃。其间,成都车站派出所曾将其列为“特情人员”使用,致使王某逐渐在成都车站站稳脚跟。其后,王某采取给队长交“队费”,给执勤民警交“班费”、“烤火费”等形式拉拢腐蚀了刑警大队长杨某、执勤队长接某、智某、李某和候车厅部分执勤民警,达到了他们在成都火车站候车厅大肆盗窃旅客财物的目的。

  经审查,涉案民警与宜宾帮盗窃团伙相勾结的主要手法是,采取收“进场费”又称“班费”(即宜宾贼进入候车厅作案每人每班交给当班警组400元至600元)、“烤火费”又称“返点费”(即宜宾贼每次扒窃金额超过500元至1000元,警组和宜宾贼要对半分成)、“队费”(即宜宾贼每月向涉案的警务队长个人交的费用)等形式,收取宜宾贼扒窃作案的赃款,向宜宾贼提供保护。如有旅客报案或旅客将窃贼当场抓获,这些警务组负责安抚旅客,待将旅客送走后,销毁有关报案资料,并将旅客的报案金额作为其收取“返点费”的依据。涉案警组有人负责每班清点进入候车厅的窃贼数,有人负责与窃贼清算每日“进场费”、“返点费”。2004年7月以后,个别警组从过去的现金交易发展为由窃贼为警组办理银行卡,将每日警组应分得的赃款额打入该卡。

  按集团犯罪严惩

  尽管“1·10”案发后,宜宾盗贼得知消息,纷纷逃离成都车站,但案侦组克服重重困难,已将这个由16人组成的盗窃团伙中的15人抓捕归案。剩余1人也已经确定真实身份,正在缉捕中。

  该团伙作案时间长,作案手段恶劣,作案金额巨大,但因其与民警相互勾结,许多证据被销毁,给打击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鉴于此,成都铁路公检法三机关一致认为应按集团犯罪予以严惩。目前,案侦组正积极加大工作力度,固定证据。案侦组在审讯工作中,突破了盗窃团伙的多名犯罪嫌疑人,为深入开展民警内部审查提供了证据和讯问线索。

  按照铁道部公安局和成都铁路局主要领导“对内一查到底、彻底切除隐藏在公安队伍中的毒瘤”的指示要求,内部审查组根据掌握的线索对成都车站派出所值勤队和刑侦队的大多数民警,分别采取禁闭、“两规”和其他形式进行了认真的审查。

  “亡羊补牢”

  为了保证成都车站派出所的正常秩序,公安局党委迅速采取了果断措施。一是重组和加强了成都所领导班子。免去了成都车站派出所所长、教导员的职务,重新组建了派出所新的领导班子;二是局处抽调精干力量,在重组派出所刑侦大队的同时,局处两级组织精干小分队,连续一个多月加强成都站区的防范、打击工作。为了吸取成都铁路公安派出所的沉痛教训,专案组在开展涉案民警审查的同时,对成都铁路公安派出所部分民警与宜宾贼勾结的原因与教训开展了分析,局、处宣传部门配合铁道部公安局宣传处摄制了警示教育片《迟来的忏悔》。公安局党委作出决定,以成都所的深刻教训为反面教材,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在全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警示教育和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

  成都公安局党委已派出工作组进驻成都处和成都派出所,认真分析窝案形成的原因和沉痛的教训。工作组对受审查的42名民警进行了认真询问,对成都铁路公安派出所近60名民警进行了逐一谈话,同派出所案发前的两届班子成员和成都铁路公安处大多数班子成员进行了谈心。为了惩前毖后,严肃纪律,公安局党委决心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追究此案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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