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念
——记吉林省优秀律师王海云并以此献给追逐崇高品格的人们
《中国律师》 2005-02-25 于春儒
我相信我们应该在一种理想主义中去寻找精神的力理。这种理想主义要能够不使我们骄傲,却能够使我们的希望和梦想放得更高。
慰籍
1991年农历正月初五。这座城市里的一幢普通住宅楼的气氛格外沉重。人们极力抑制着自己的悲伤,好像生怕惊醒静卧在这里的一位老先生。
他有什么打动人的地方呢?有人说。他拥有一位受人尊敬、爱戴的儿子,是爱屋及乌;有人说,他的儿子只顾帮助别人,从人关心自己和家人,就连自己的父亲病危时也不能尽晚辈之孝。所以人们为他儿子的内疚分担痛苦、悲哀和忧伤的,有谁能够忍心不去抚慰他儿子的哀伤呢?
然而,他的儿子送走了所有前来祭奠和慰问的人们。就连执意留下守灵的亲属们也被一一谢绝,送出门去。
一间不满6平米的客厅里,进行着仅仅有死者直系子孙们参加的别开生面的追悼会。
没有惊天动地的嚎啕,没有悲痛欲绝的哀恸。似默念,似宣誓,死者的孙辈们无数次地重复着一句话:“爷爷,放心吧,我们决不辜负您的期望,永远像爸爸那样做人!”
“像你爸爸那样做人,堂堂正正,刚直不阿。”是死者生前至为关切的,是叮咛孙辈的口头禅。难怪死者弥留多时难以离舍!然而他还是去了,因为他相信自己的儿子――人民律师王海云。王海云,没有为父亲写下祭文,他把自己多年来为当事人办案起草的诉状、辩护词等部分手稿搬了出来,虔诚地摆在灵前――厚厚的一叠,足有两尺高。
他一边翻弄着手稿,一边叨咕着自己的工作历程――艰辛、苦闷、神圣。他如诉如泣,平静而温和,不见法庭上王大律师的风采,俨然一个大孩子。
父亲听不见了,你何苦如此痴迷?莫非是在发泄你内疚的凄楚?莫非是在训导子女的人生?莫非是在炫耀你的功绩,告慰父亲的在天之灵?
应该说,都是。
毫不夸张,王海云自1982年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一腔热血倾注于事业而默然无语。由他发泄吧,训导吧,炫耀吧,一切都不过分。
四平市司法局党组1982年3月3日向市委呈报的《关于推荐王海云同志为市级有突出贡献的拨尖人才的综合材料》中写道:“一年365天,王海云至少300天为工作奔波在外地。没有星期天、节假日,12年如一日,以赤子之心报效祖国,报答党和人民对他的哺育之恩……”
“为了把四平市致富村个体户被醴陵市政府非法扣押的三台汽车要回来,他四进北京,三下江南,行程十万公里,起草卷宗二千余页,以七百二十五天的艰难抗争,终于战胜了地方保护主义。醴陵市政府败诉,还了车,赔偿了八万元损失。市长们在《法制日报》上公开认错。决定扣押车的四名副市长,三名因此而下野。”
“一起轰动全国的大案,在王海云的手中胜诉!王海云开创了我国民告官大案胜诉的新纪元!王海云为此多次受到有关领导人的赞扬。
“王海云,不顾个人重病之身和病危的父亲,从基层法院一直申诉到最高法院;从地方政府一直反映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无情地揭露了一些法院公然以伪证定案的违法行为。”
“王海云,用事实和法律不止一次地从刑场上和赴刑场的途中救过人;用道义和热忱拯救过多名被拐卖、被拐骗、被侵害和被错判的妇女、儿童。”
“他没日没夜地为办案奔波全国各地。超负荷地工作使他积劳成疾。他办了千余件胜诉案件,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了几千万元的经济损失,使数以百计的人得以新生。”
读着这份事迹材料,徒然记起我的一位年轻朋友曾经对我说过一句话:“现在人们的心态是什么?是什么都不相信。”当时,我叫他说得茫然、语塞。而面对王海云,我对这位朋友的断语,竟不敢苟同了。我相信王海云的存在。他是四平市律师事力所主任、高级律师、吉林省律师协会理事、律师惩戒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省、市政协委员。他,就在我的眼前、你的眼前。
我还在王海云的身上,在他的手稿上清清楚楚地发现了“我相信”三个大字。他相信真理,相信正义,相信友爱,相信法制的进步,四化的进程,他相信人世间的一切美好的东西的存在。于是我要问这位朋友:“真的什么也不相信吗?不相信你的存在?不相信太阳从东方升起?如果连这些都不相信,那么你对你的断语的本身,也是不相信的了。那还信什么呢?人啊,到了什么都不相信的程度,该如何生活下去,何况是一代人。
我相信!我还相信王老先生在天之灵有知,一定不会因他的儿子陪伴他的时间太少而怪罪他的儿子。因为他的儿子也属于国家和人民,是社会的共同财富。
不错,国家和人民曾给与王海云许多荣誉。
四平市政法战线标兵。
吉林省优秀律师。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等功。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从业清廉先进分子。
四平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和市妇联为他颁发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护花奖。…… 四平市、吉林省和中央广播电台、电视台报道过他;四平日报、吉林日报、法制日报等多家报刊杂志宣传过他。 他以全省政法战线标兵的身份,在全省各地做过报告,他以全省唯一代表的资格,出席过全国名律师座谈会。 王海云闻名遐尔。啊,王老先生,愿王海云的英名永远陪伴您!
忧忧的愁
王海云的成长有什么规律呢?他的信念是什么?他的信念对他的成长起了什么作用?这种信念又是怎样形成的?这些问题,是值得人们深思的。所以,我们需要探求他思想进程的动因。
王海云,1936年2月29日生于辽宁省一个普通农民家庭。1961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就在他学业期满,正在作毕业论文时,一场极“左”运动刮进了吉大这所全国闻名的高等学府。王海云,出于对党的赤诚,对国家的忧患,对人民的炽爱,按照党组织的要求,坦诚地讲了他对“三面红旗”的看法。于是,被冠以“思想反动“的罪名而身陷囹圄。从此,他走过了二十年的坎坷道路,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他平反。
二十年,人生几多二十年!
王海云,内心在疾呼,痛惜年华虚度,悔恨二十年未能报孝国家。他内心的焦虑和痛苦,他的不能自己的渴求,他的充满激情的愿望,是时下人们追逐舞厅、麻将牌、化妆品和服装,还有金钱的心态无法比拟的。王海云所追逐的理想,是把学到的法律知识尽快、更好地献给国家和人民,是用全身心推动国家法制建设的进程。因为,他切身体会到,作为一个国家,最大的悲哀莫过于枉法了。
邓小平同志有句精辟的论述:“我们的国家缺乏执法和守法的传统。”对此,王海云体会至深。有些执法者明知有法而不依,明知违法而错判。对律师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说什么:“你辩你的,我判我的”,“谁听你律师瞎咧咧。”
辽宁省昌图县三江口供销社与内蒙科佐中旗门达供销社发生了一起数量100万斤,价款172万元的绿豆购销合同纠。明明是门达方违约,而一审法院硬判三江口过错;本来是门达方制造伪证,硬判三江口违约;合同尚未实施,硬判三江口赔偿门达损失。作为律师,王海云向法官有理有据提出意见,法官理屈词穷后,便对王海云拳脚相加。
王海云在接受被害人家属翟淑云委托、担任二审代理人后,在向某高院送达代理委托书时,竟遭到该院的无理拒绝:“律师不能担任公诉案件被告人的委托代理人,不能参加诉讼活动。”接着便不知深浅地对王海云这位吉大法律系高才生连连挖苦:“这点法律常知识都不懂,还当什么律师,真是‘二百五’,骗人骗钱……”。 吉林市工商局侵害个体户林玉福的行为被诉讼到法院后,本应立案审理而不予审理。作为委托代理人的王海云,按照最高法院的规定要求法院立案时,这家法院的一位法官大人便施州官放火:“这是法院内部文件,律师不得引用”。尔后,拿出另一份文件蒙王海云。没想到这是一份翻印错了的文件,当指出将原件的“之后”翻印成“之前”时,这法官甚为尴尬。后来《法制日报》为此发表了“一字之差引起的笑话”的杂文。
更有甚者。四平市某县公安局有一位经侦科长,不知为什么对律师有那么大的成见。你听他怎么说:“谁不知王海云是个有名的‘大右派’(他对王海云历史上的遭遇毫不同情),谁理他!”“我们向来不接待律师,请律师有啥用,不如把钱给我们…… 实在是前所未见。这些执法者们即使文化素质、业务素质不高,总该讲点礼貌吧?简直是在底毁、在恫吓、在污辱,甚至耍野蛮了,他们都是党员。恰恰是这些顶着共产党员称号的人们,才有资格从“四人帮“旧武库中捡破烂――自命不凡、权力至上、亵渎法律,而在事实面前又全不认帐,这也可以算是一种悲哀吧。
王海云在给有关部门的一份材料中写道:“奇怪的是,近些年来这类事件有增无减,我常常夜不能眠,辗转反侧,甚为忧虑。”
是啊,如此下去,王海云还追逐什么?他的理想不成了海市蜃楼了吗?
深深的爱
爱是人的本性。然而爱什么,以何种方式体现爱,各有不同。
王海云的血管是一条流不尽的爱河。他将生命融于大海,将魂魄化为白云,为报答党、国家和人民的哺育之恩鞠躬尽瘁。
在一次座谈会上,四平师院的师生们被他的事迹感动得痛哭流涕。问他:“既然党和国家对你有过那么一段漫长的不公平的待遇,你非但不怨恨,而且还没日没夜地为党工作。那么,你的这种始终不渝的行为是什么思想支配的?王海云回答:“人的一生难免有被误会的时候,但历史终会公正评价人生。”他说“母亲错打了孩子,孩子不会怨恨母亲,母子之情永远相亲相爱。”王海云在全省各地巡回报告时,总有人向他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你十几年如一日只替别人着想,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你的思想动力是什么?”他回答:“动力来自党的教导”。王海云在向党组织写的《说说我的心里话》一份材料中说:“尽管我历尽坎坷,但我矢志不渝地坚信中国共产党。党和人民为我平反后,我想的是为党和人民拼命地工作。
王海云热爱人民,与他从小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不无关系。
八岁那年,他把家里蒸熟的、准备正月吃的整整一笸箩豆包,一次又一次地全都送给讨饭人,家里知道后,非但不责怪,还夸他:咱海云从小就知道疼人,长大了一定能成个大善人。
是的,善良一直陪伴着王海云,善良是王海云的代名词。他多次把住不起店的当事人领到自己家食宿,还要为他们买归途的车票。王海云出差办案,从不计较个人所应享受的高级知识分子待遇,想的是为国家和群众节省资金。经常是坐硬板车,随身带着折叠凳,住浴池,简易房和战备工程洞。
王海云对人民的爱,表现在对工作的极端负责任。他曾经从装有几万张X光片的片库里,大海挥针查到证据,使被害人免受牢狱之苦。他从邮电局整整一麻袋的废纸中终于找到那张唯一能够作为证据的电报底稿,使四平二轻公司免受了240万元损失。为了当事人,他在住院期间背着医生逃出医院,带着重病办案。1月15日从四平出发,即日到三江口;16日赶赴保康,阅卷至午夜凌晨;17日9点至下午2点在保康开庭;当天下午三点取道门达,200华里沙漠之路,汽车颠簸6小时,次日取证后赶到郑家屯;在郑家屯水米未进,转车抵达沈阳;只睡了两小时之后;次日一早便运河沈阳铁路局取证;当日下午返四平,再从四平赶到三江口,由三江口奔通辽。伪证揭穿了,他的当事人过了一个开心的春节。而他回到四平,又住进了医院,挂上了吊瓶。
为了当事人,王海云心正月初五办完了父亲的丧事,初七就登上了办案的政程,为了当事人,王海云明知母亲病危而不能报孝于床前。当他从外地回家时,母亲说了声:“儿,你可回来了!”就合上了双眼。
王海云心里根本没有自己,没有家人,也没有父母,唯独把人民群众深深地埋在心中。四平市公民李德宝被伊春市公安分局非法收审,死于看守所。王海云收案后,一方面有理有据地提出意见,取消了死者的罪名,使死者家属得到了应有的待遇;一方面,不顾自己一米八二的高大身躯,爬进40米长的山洞,极力抑制尸臭的恶心,从冰水中将死者极度腐败的尸体捞出,背到山洞外。为他穿衣,整容,驱车100里火化,再帮助家属将骨灰运回四平。
这是什么精神?这就是毛泽东同志当年赞扬白求恩大夫的那种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白求恩的那种精神来自于“把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当做自己的的事业”的国际主义,来自于白求恩对中国人民的热爱。王海的这种忘我精神,同样来自于他对国家和人民的责任感。
杜甫诗云:“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王海云的这种精神是热爱人民的赤裸裸的体现。
旷达的性灵
就个人来说,不同人的思想境界有高的低。这种差异的订要标志就是没有追求理想的精神。所谓牺牲精神、忘我精神、奉献精神,都是追求理想精神折具体体现。有了追求理想的精神,就能勇于服困难,甘心吃苦而无怨言,就不会见利忘义,不会损人利己。人生的意义,就在于此。一切英雄人物吸引人的地方,也在于此。王海云虽不是英雄,他打动人的地方也在这里。
然而现在,颇有人以自己是否有利,作为对待事物的取舍标准。他们理直气壮地认为自己深通世故和了解人生奥秘。其实,他们哪里知道,那不过是一种浅见的利己主义。
王海云为党、为国家、为人民群众做了那么多好事,从来没有向任何单位、组织和任何人,包括他的当事人索取过任何东西,没靠感情报销过一张条子,没利用关系安排过一个子女。
王海云的内弟从报纸上、电视上看到宣传王海云的消息后,以为姐夫肯定发了大财,随即登门借钱给儿子结婚。然而他一进门没想到姐夫当了10多年律师,家中依然清贫如初。
小偷以为王大律师家一定藏金埋银,于去年夏天前撬门行窃。翻遍箱箱柜柜,只盗走了王海云刚刚领回家的300元工资款,悻悻而去。
其实,王海云要发财并不难。他在全省律师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经验交流会上发言说:“我给四平市政府及全国农民十佳企业红咀农工商联合企业公司等10余个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他们做了一些好事。我完全可以靠关系发家,可人家给我送酬金,我拒绝(山东省一人就给王海云汇4000元,被王海云寄回)。顾问单位问我需要什么,我回答什么也不需要。只要我松松口,铺地板、搞装璜,太容易。但我不能这样做,那不是我的追求。”
近些年来,办丧事时兴大操大办。以王海云的声誉和人缘,要想操办父母的丧事,只要吱一声,搞个百八十辆车。召集省内外千八百人,敛它几万块钱,很容易。可是他连想都不曾想过,只用两台车办了老人的丧事。
王海云,表里如一的正人君子!豁达!坦荡!然而他的一切表现绝不是一种虚幻、一种冲动的流露,而是用实实在在的感性材料筑成的坚定信念的体现。
1993年,律师“评优”。他立即给“评优”主持人致公开信。信中说:“应该让那些年轻的律师去谱写中国律师之歌,应该评那些年富力强的同志。他们才是中国律师中业的希望和中坚。”
王海云为了培养年轻律师,为了增加年轻律师的工资收入,把自己收的案子一件一件地分给他们。王海云为了调动年轻律师的工作积极性,在所里实行了数益工资,多办案多收入,而规定自己挣全所人员的平均工资。
大家的工资大幅度提高了,他的工资却明显降下来。有人说他太傻,他却使劲地摇头,说自己一点也不傻。 他真诚地支持、配合公、检、法机关的工作,赢得了政法机关广大干警的敬重。人们敬重他的学识,敬重他的品格,敬重他的严谨的办案作风。广大干警认为,有王大律师参与办案,能够减少和避免误判、错判。绝不像有些人,包括少数执法者把律师的参与看成是“和公、检、法对着干”、“专替坏人说话”的种种偏见。
王海云有一句颇受同行赞誉、被视为名言警句的话:“作为律师,该胜诉的案件不能胜诉,不是好律师;不该胜诉的案件,侥幸取胜,同样不是好律师。”
王海云在辽宁开原经轩的一起收被告人赵爱文强奸案件中,如果王海云会见被告稍加暗示被告人在法庭上作出以下之一的辩解:“双方早有关系”、“当天双方有约会”或“当时都同意”,那么王海云即可胜诉。王海云没有这样做。休庭时两公诉人紧紧握住王海云的双手说:“你可真是一位人民的好律师!如果被告在法庭上稍一反供,就得放人。”
王海云一门近亲,因心脏病死于工作岗位。家属为了达到自己不合理的愿望,找王海云出主意。然而王海云带去的是一份有关这方的文件,向亲属们说:“只能按规定办,别的我帮不了你们。”
这就是人格!而人格的力量是不可抗御的。对王海云的人格,谁不折服?谁不尊敬呢?王海云,精神上超乎常人的禀赋――正直、无私、善良,使他形成了不平凡的气质,这种气质有着一种奇异的感染力。
然而,他并非高不可攀。他就生活在我们中间,他是所有正直人的朋友。无论是老年人,还是青年人,都可以从他的身上吸取到有益的启示。
让我们在王海云的身上,寻找人生价值的答案吧! 城堡磨坊 |